免责声明
在继续浏览本公司(广州中源合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)官方网站前,请您仔细阅读此重要提示:
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,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合格投资者”: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关于"合规投资者"标准之规定,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(一)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(二)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。
前述“金融资产”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:“ 私募基金管理人、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,不得通过报刊、电台、电视、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、报告会、分析会和布告、传单、手机短信、微信、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,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。”
您或所您代表的机构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规定的“合格投资者”条件的,应详细阅读本提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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